從下圖用各種文字鏤空而成的公共藝術可看出來,洛杉磯是多種民族多元文化的城市。
公園的噴水池也是有名的公共藝術,名稱The Arthur J. Will Memorial Fountain 紀念1951年至19
我稱Grand Park為[粉紅色公園],因為除了噴泉、大樹、 沙漠植物、 大草坪之外,最醒目的就是粉紅色的公共家具了,連招牌都是粉紅色的。
特別的是這些家具是可移動的,除了靠邊的長凳外,桌子、 椅子都隨市民任意移動;人走了,散落在草坪上的桌椅的也像現代裝置藝術啦!公園的經營館裡是由座落北面的音樂中心負責,那裡有學多藝術人才,這些新意應該是他們的點子吧!
由西向東隨山坡而下的Grand Park,南北兩側都是政府機關。南面是洛杉磯縣高等法院,北面是洛杉磯縣縣政府。有趣的是洛杉磯縣高等法院朝西的建築立面的白色浮雕,竟然有兩個金色的放大版在縣政府建築朝南的立面上呢!
上左三個人像的浮雕題名<Foundations of the Law法律基礎>是 Albert Stewart於1956的作品。三位人物由左而右是<摩西的律法>'摩西站在了 一頭小牛上,<大憲章>約翰國王的城堡站在上面,以及<獨立宣言>,托馬斯·杰斐遜在船舶上.
右邊的浮雕題名< Justice司法>,作者Donal Hord, 1956的作品。
下圖:南側縣政府的浮雕是上圖的大型金色複製品,看出來 了嗎?
而縣政府大門左右的金色浮雕是<獨立宣言>(右,東邊)和<'摩西的律法>(左,西邊)
下圖:南側縣政府的浮雕是上圖的大型金色複製品,看出來
而縣政府大門左右的金色浮雕是<獨立宣言>(右,東邊)和<'摩西的律法>(左,西邊)
在Grand Par北面面對Grand Ave和 Tmple St 交界處,發現了一幅美麗的洛杉磯縣重要的記錄,如出生、死亡和婚姻記錄等, 出生記錄可以追溯到1866呢!於1962年完工, Richard Neutra 。
壁畫名稱<Water Sources水源>作者Joseph You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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